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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法律规定或依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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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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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应以明确的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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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的界定
通常指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包,但由一方使用,而为家庭生活共用服务的除外,如妻子单独使用的洗衣机、吸尘器等。确定哪些物品是归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应视其财产价值和使用方的受益情况,不能只看该物品归谁使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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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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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与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通常该处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应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原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婚后出售该房屋重新购房的,离婚时新购房屋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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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个人的财产在婚后收益的归属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五条的规定仔细可以看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仍然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注:房租通常属于经营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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