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我们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律师服务项目 | 遗嘱见证 |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 联系我们
房产继承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转继承 | 代位继承 | 遗赠 | 遗赠扶养协议 | 债务清偿 |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继承时效 | 遗产规划 | 遗产信托 | 遗产税 | 涉外继承 | 调解 | 非继承人权益 | 人身保险 | 遗产继承典型案例
分家析产 | 遗嘱保管 | 遗嘱执行 | 立遗嘱 | 调查取证 | 公证 | 知识产权继承 | 股权继承 | 遗产继承法律讲座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其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