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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被撤销不等同于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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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被撤销不等同于遗嘱无效。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被撤销了,遗嘱自然也就无效了。但是要注意,公证遗嘱被撤销的原因有很多种,如果公证遗嘱是因为公证程序本身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公证被撤销的,公证遗嘱丧失法律效力,但对于公证处在制作公证遗嘱过程中留存保管的当事人自行制作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遗嘱,如果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要件的,这些遗嘱还是有效的。

现实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在去公证处之前,基本都会自己先自行制作一份遗嘱,然后拿着这份事先准备好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这种情况下,公证只是一种证明活动,只能起到证明的作用,公证行为不是设立遗嘱的行为,不是遗嘱成立的必经程序,更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有没有公证处这个“证明”行为,遗嘱本身该有效就有效、该无效还是无效。

但是,如果公证遗嘱被撤销的原因不是因为公证程序的问题,而是因为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问题、或者是因为受欺诈、胁迫的问题等原因被撤销的,遗嘱当然就是无效的。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