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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担任遗产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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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担任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的责任是什么?虽然法律规定,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继承,但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到继承人完成对遗产进行实际分割,通常都会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遗产需要有人进行保管和管理,以免遗产遗失、毁损或灭失,那么谁对遗产负有保管和管理责任呢?

《民法典》第1151条的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根据这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对遗产负有保管的义务,存有遗产的人为遗产保管人。

遗产保管人与遗产管理人是不同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遗产保管人只负责保管存在自己处的遗产,在其他继承人或第三人处的遗产,其无权保管也无责任保管。另外,遗产保管人对遗产的保管,一般是侧重于静态的、消极的管理方面,目的在于不使遗产损毁、灭失,不能赋予遗产保管人更高的责任。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