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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立的遗嘱有效吗?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精神病人立的遗嘱有效吗?这要看精神病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精神疾病比较严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在遗产继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关于精神病人立的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应当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在未经法定程序认定的情况下,不能凭主观就断定精神病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对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评估是很专业的事情,单纯从精神病人的个别方面的表现来判定是不客观的,同时,还可能会因为判断人的认知能力、医疗专业水平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判定结果。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人,他的精神健康状态如何,直接关系到他的民事活动的法律效力。精神病人的病情有轻有重,有长期性和间歇性之分,有痊愈和未痊愈之分。因此,对精神病人的行为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其次,精神病人立的遗嘱是否有效,指的是立遗嘱的时候该精神病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精神病人在立完遗嘱之后由于病情逐渐加重才被认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同样的道理,如果该精神病人在立遗嘱之前因精神疾病严重被认定无行为能力,但在立遗嘱的时候病情恢复很好,已经痊愈的,这个时候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这种情况,要注意,曾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痊愈后同样需要再通过法定程序宣告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其行为能力也得不到法律认可。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