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咨询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遗嘱见证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联系我们

 

房产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转继承 代位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债务清偿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继承时效 遗产规划 遗产信托 遗产税 涉外继承 调解 非继承人权益 人身保险 遗产继承典型案例

 

分家析产 遗嘱保管 遗嘱执行 立遗嘱 调查取证 公证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遗产继承法律讲座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这是我国《民法典》第1120条的规定,是国家对保护自然人继承权这一基本立场的一种宣示,虽然这只是一种宣示性规定,但其明确了私有财产的继承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立场,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民事判决都会引用该宣示性规定作为说理的依据,因此,该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为继承是基于婚姻、血亲或姻亲关系而产生的,因此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人享有继承期待权,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享有继承既得权,可以基于继承人的身份享有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不仅保护继承期待权,也保护继承既得权;不仅保护已出生自然人的继承权,也保护胎儿的继承权;不仅保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保护法定继承权的继承权;同时在继承权收到侵害时,有关当事人可以获得法律救济等等。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应理解为与继承有关的其他权利也同样受到国家的保护,比如说受遗赠权、分得适当遗产权等等。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同时《民法典》第124条也规定了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