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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与放弃继承和遗赠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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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与放弃继承和遗赠的限制条件,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不得附条件、不得附期限、不得部分接受与放弃、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等。如果允许接受与放弃继承和遗赠附条件或附期限,那么将可能造成继承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从而影响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所以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接受与放弃继承或遗赠。另外,根据概括继承原则,继承并非一项单一的财产,而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继承人只能概括地接受或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只能概括地接受或放弃受遗赠,都不得部分接受和放弃,因为如果允许部分接受或放弃,他们将只选择接受遗产权利即积极财产,而放弃遗产义务即消极财产,这样将损害遗产债权人的利益。还有,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导致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这里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定扶养义务和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等义务。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