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咨询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遗嘱见证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联系我们

 

房产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转继承 代位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债务清偿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继承时效 遗产规划 遗产信托 遗产税 涉外继承 调解 非继承人权益 人身保险 遗产继承典型案例

 

分家析产 遗嘱保管 遗嘱执行 立遗嘱 调查取证 公证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遗产继承法律讲座

 

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无论遗弃行为有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无论该继承人有没有构成犯罪,都将丧失继承权。当然,如果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宽恕的、或者事后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把该继承人列为继承人的,是例外的。

在衡量是否构成遗弃的时候,对于被继承人而言,其应当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形,如果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能力,即使继承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也不构成遗弃。而对于继承人而言,其应当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情形,如果继承人没有扶养能力或没有扶养条件,其自身都难保,那就谈不上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了,比如继承人自己就已经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这种情况下,也不构成遗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被继承人的过错或者家庭矛盾,而造成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分居、关系冷淡、来往不密切的,则不宜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