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咨询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遗嘱见证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联系我们

 

房产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转继承 代位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债务清偿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继承时效 遗产规划 遗产信托 遗产税 涉外继承 调解 非继承人权益 人身保险 遗产继承典型案例

 

分家析产 遗嘱保管 遗嘱执行 立遗嘱 调查取证 公证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遗产继承法律讲座

 

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属于死因法律行为,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生效的唯一原因。如果遗嘱人尚未死亡,其遗嘱并未生效,遗嘱人可以变更、撤回或销毁该遗嘱。遗嘱人生前立完遗嘱,该遗嘱只是成立,但并未生效,遗嘱受益人无权要求知道遗嘱的内容,更无权要求执行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受益人对遗产只有期待权,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这种期待权才能转化为既得权,这个时候,遗嘱受益人才能根据遗嘱主张继承遗嘱人遗产的权利。

另外,继承开始时,因为遗嘱人已经死亡,已经无从得知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的真实想法,由于《民法典》并没有对于遗嘱的内容作正面的指引性的规定,遗产继承案件司法实践中,如果在遗嘱内容的解释方面产生分歧的,在综合案件证据和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裁判法官将不得不依靠其审判经验来探求遗嘱人内心的真实意思。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