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标准,是指遗产管理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应当负何种注意义务,世界各国或地区对这个问题很少有规定,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区分遗产管理是有偿还是无偿。如果是有偿管理,遗产管理人有报酬,那么遗产管理人应当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是无偿管理,遗产管理人没有报酬,那么就应当与无偿保管行为相同,只有遗产管理人在对遗产进行“经营”和“处分”时才负有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其他有关保管、维护、收益等场合遗产管理人只需要尽到与管理自己的财产同样的注意义务即可。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公平原则的要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论遗产管理是否有偿,遗产管理人是否有报酬,遗产管理人都应当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否有偿,只是影响遗产管理人承担责任的范围。遗产管理人管理遗产的行为与管理自己的财产不同,事关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遗产管理人应当为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等多方面主体利益而管理遗产,遗产管理人只有谨慎、勤勉履行其职责,才能符合遗产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理期待。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