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咨询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遗嘱见证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联系我们

 

房产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转继承 代位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债务清偿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继承时效 遗产规划 遗产信托 遗产税 涉外继承 调解 非继承人权益 人身保险 遗产继承典型案例

 

分家析产 遗嘱保管 遗嘱执行 立遗嘱 调查取证 公证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遗产继承法律讲座

 

遗赠扶养协议与扶助协议的关系

 

中国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jichengfa

 

遗赠扶养协议与扶助协议的关系。在不进行精确区分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扶养与扶助基本可以作同义解释。在此意义上,扶助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可以参照此前与大家分享的遗赠扶养协议与扶养协议的关系来理解。在进行精确区别的情况下,扶养的含义要比扶助全面,扶养可以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全面的内容;扶助通常是针对某一特定的方面,比如只是帮助老年人准备一日三餐、只是专门帮助老年人收寄信件等,在此意义上,扶助协议可以理解为是一个专项扶养协议。

扶助通常是指对长辈而言的,尤其是老年人。依据《民法典》第26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而遗赠扶养协议是《民法典》继承编第1158条的明确规定,是遗赠人和扶养人签订的,约定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承诺在其死亡后将约定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也就是,《民法典》同时使用了“扶养”和“扶助”两个术语。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的规定,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也就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列出现了“遗赠扶养协议”和“扶助协议”两个概念,但从其法律条文的表述来看,也能看出“扶养”的内容要比“扶助”全面。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直接与遗赠人的遗产处理相关,而扶助协议通常不涉及被扶助人的遗产处理问题,即使扶助人依据约定可能获得报酬,但这与遗产处理是两回事。

作者: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