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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证据交换流程
  司法鉴定机构逾期鉴定的后果   有反驳证据的,应当再次证据交换
  法院应当审查司法鉴定书的内容   证据交换有次数限制吗
  对司法鉴定书异议的规定   逾期提供证据的罚款
  鉴定人出庭费用的预交   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的时间、场合和方式
  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标准和承担   证据原件原物优先原则
  重新鉴定的情形   质证的顺序
  当事人自行委托他人出具专业意见的效力   当事人陈述应当真实、完整
  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的法律后果   法院可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
  法院勘验物证或现场的规定   当事人保证书的签署和宣读
  摘录文件、材料的证据要求   当事人不接受法院询问的后果
  责令提交书证申请书的必备要素   证人资格
  对责令提交书证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经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的范围   证人出庭作证的启动方式
  违反书证提出命令的法律后果   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被告有答辩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签署和宣读保证书
  举证通知书的送达与内容   证人作证方式
  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证人陈述证言的方式和保障
  延期举证的条件   询问证人和证人之间对质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支付
  延期举证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证人庭外作证的申请和准许
  特别情形下的举证期限确定   证人庭外作证保证书的签署和宣读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确定   妨碍证人作证的处理
  证据交换日的确定   经法院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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