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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概念与特征

 

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团队  http://www.linfuming.com/laodongf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简称,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组织经济、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和共性,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是相通和相似的,在具有方法上也是基本相似的。但是,市场经济总是与各国所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不能不具备各自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为:

    第一,在政治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第二,在所有制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第三,在分配制度方面,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渐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在宏观调控方面,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范围要大,力度要强。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利用宏观调控手段,较好地解决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者的利益关系,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